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E**
三、首次公告:**年**月**日
四、更改公告:**年**月**日
五、更改事项、内容: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财政资金 **.**万元”。**.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标段:**.**万元。**标段:**万元。**标段:**万元。” 现更正为:“财政资金 **.**万元。合同估算价:**标段:**.**万元。**标段:**.**万元。**标段:**.**万元”。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现更正为:“建设地点:**标段: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珠连村木州屯、珠山屯。**标段: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浦瓜村。**标段: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耀达村岜耀屯、驮龙村法浦屯。”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要求工期:**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现更正为:“要求工期:**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
备注:本项目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崇左)重新生成招标文件,以新生成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本通知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有关的内容一并做相应变更,其余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 上发布)。
七、交易服务单位: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监督部门及电话: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西崇左市新城路鸿都大厦**楼
邮 编:**
联系人: *******
电 话: *******
传真: *******
E-mail: **@qq.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