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尾镇海尾社区居委会道路路灯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的结果公示
各有关单位:
**年**月**日,我镇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关于公开*****************************的公告》,申报期限截止为**年**月**日。经班子会议研究讨论,确定由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现就上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海尾镇人民政府反映。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传真或电话方式向海尾镇人民政府提出反馈意见,并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中心大道**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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