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绵阳市游仙区优质农产品融合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作出补遗修改,本补遗书为相应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为“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中“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家”变更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家”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施工单位人员配备中“**.施工技术负责人**(**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得**.**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分。本项最高得**分。**.施工技术负责人 **(** 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得**分。本项最高得**分。”变更为“**.施工技术负责人(**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得**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分。本项最高得**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补疑版招标文件。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