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和桂建标〔**〕**号的规定,按一般计税法计价:
本工程预算经资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其中:预算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其中:社会保险费**.**元,其他**.**元),增值税**.**元】。
经业主确认,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壹仟壹佰贰拾壹万柒仟贰佰壹拾玖元捌角伍分(**.**)的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扬尘防治费按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计取。
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公布)**项主要清单项(*****************************).XLS
招 标 人:*****************************
联系人:刘钰榕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邱琳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