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四、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正文第****页**.**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现更正为:原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正文第**页**.**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原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页附件**: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现更正为:原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页附件**: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
地 址:益阳市迎宾东路**号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贾家湖社区洞庭大道**号金穗花园**栋**单元**室
联系人:******* 邮编:**
电 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