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编号:**TP**)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时,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提交问题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有效期变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变更为“近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此项不做要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名称“营口市大石桥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是否设立招标控制价及时间公布变更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包含暂列金**.**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特此澄清,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