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在采购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 **.**.**.符合性审查中的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具体标准和要求中的“最高限价”更正为:“采购预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三)监督管理部门:剑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
(五)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六)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道**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号世纪百合B**栋**单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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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