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朱阳镇五峰路群众文化广场项目
**、项目编号:LBGZ[**]**-ZC**、灵宝竞磋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LBGZ[**]**-ZC**-** |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河南恒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杞县宗店乡人民政府院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计划工期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
** | *****************************朱阳镇五峰路群众文化广场项目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日历天 | 李俊鹏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军民(组长)、狄少锋、梁磊(采购人评标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办[**]**号文《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
五、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个工作日)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河南恒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俊鹏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证:**MA**F**L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中国共产党灵宝市朱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招标人:*****************************
地址:灵宝市朱阳镇金屏路西段
联系人:梁先生(**)
代理机构:*****************************
总公司地址:孟州市河雍街道西河雍大街**号
联 系 人:何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