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采购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 **.交货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注:本项目国内有相关标准的执行国内相关标准。若国内无相关标准的,须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达到采购人项目需求的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中小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财务报表和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信用河南)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有效的结果页)。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
**.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 |
**.售价:**元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标室。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标室。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
十二、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地址:濮阳县红旗路西段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濮上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荣域城市广场**室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