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寺后西路片区污水零直排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虞勇飞、**-**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 | 缙云县鑫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陈君飞 |
** | 浙江宝元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杜君华 |
** | 浙江佳盛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吴金花 |
** | 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麻国强 |
** | 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楼天龙 |
** | 浙江宏圣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林春阳 |
公示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