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DY-**SZ-** |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大冶市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M²,主要包含室内游泳池、篮球场、室外网球场、乒乓球场及配套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 其他:/ | |||||||||||||||||||||||||||||||||||||||||
**.**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含项目估算)、初步设计(含项目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及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技术方案论证与审查,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完成方案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及项目概算审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标段划分:**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 | |||||||||||||||||||||||||||||||||||||||||
**.**其他:/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编制的内容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近**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或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年)至少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设计类似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它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TPBidder/memberLogi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 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 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 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 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 交易平台”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 |||||||||||||||||||||||||||||||||||||||||
**.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鄂公管文〔**〕**号)、关于印发《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号)及招标文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www.hsztbzx.com/)、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版块)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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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