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泾县水利局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谢园西路**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号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年泾县青左支渠改造工程二次 |
项目编号 | JX-GC-GK-****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市振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银桥湾小区**幢**室 | |
投标报价:**.** 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邢亚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安徽省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施工七标段 | |
企业业绩: **、 芜湖县荆山河保太圩下段治理工程施工标(二标段) **、芜湖市湾沚区汤泊河三胜段治理工程施工标(二标段)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芜湖市湾沚区汤泊河三胜段治理工程施工标(二标段) **、埇桥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十标段 | |
其他:技术负责人业绩:官沟水库引调淮河水源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市皖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宣州经开区南湖大道**号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胡军村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肥东县驷马山灌区滁南片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施工**标 | |
企业业绩: **、 肥东县驷马山灌区滁南片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施工 **标 **、明光市涧溪河治理三期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定远县双河水库电灌站更新改造工程 | |
其他:技术负责人业绩:明光市涧溪河治理三期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湖南鸿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衡祁路**号**、**室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石小芳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湘**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年度项目第五标段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湖南省湘江珠晖区茶山保护圈(CS**+**-CS**+**)段治理工程二标段 | |
其他:技术负责人业绩:湖南省湘江珠晖区茶山保护圈(CS**+**-CS**+**)段治理工程二标段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水利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