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已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于**年**月**日发布招标暂停公告,即日起恢复该项目的招标活动,现公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并对该项目招标内容作出更正及有关事项进行顺延,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捌拾捌万叁仟叁佰柒拾捌元壹角叁分(¥**.**元),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下浮率 | 最高投标限价 | 备注 |
** | 设计费 | / | **.**元 | ①设计费在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并包干,结算不作任何调整。 |
** | 建安工程费 | ≧**.** % | **.**元 | 建安工程费报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 投标人应分别报投标下浮率和建安工程费。 |
** | 预备费 | / | **.**元 | 统一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
** | 合计(**+**+**) | / | **.**元 | / |
二、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在开标前**天另行发布于相关网站,各投标人可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n/g&zyportal/#/**/index)网站上自行下载。
更正为:根据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关于韶关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规范化便利化实施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韶发改投资(**)**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网站公布。
三:原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企业荣誉(**分)”对应备注内容为:“**.需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打印件,同时提供证书原件供核对 (证书为电子证书的除外)。**.组成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
现更正为:备注:“**.需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打印件。**.组成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
四: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有关提供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的表述均做更正,所需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期限及月份要求均更正为“至少连续**个月,其中必须含有**年**月”,同时更正社保期限及月份要求的包括综合评分表。
五:原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企业服务能力(**分)”该项内容整体删除,更正为(详见下表):
百千万工程荣誉(**分) | **.投标人近**年来(**年**月**日至今)因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获得过本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感谢信”或相关表彰材料的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分。 | **.需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颁发机构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定的,不计分。 **.组成联合体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
企业技术能力(**分) | **年**月**日至今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分。 | **.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定的,不予计分。 **.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
六、现对本项目开标时间及相关时间节点作如下顺延: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 相关评审资料原件(如有)递交时间 |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 | 相关评审资料原件(如有)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雄东路**号大润发四楼)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七、保证担保及保证保险有效期的相关说明:
如潜在投标人在**年**月**日(即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本条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已开具保函或保单的,均视为有效。
本恢复、补充更正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恢复、补充更正及延期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恢复、补充更正及延期公告为准;如招标文件或公告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修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