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关于*****************************小语种培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N**-**-**)采购文件,现做出如下答疑澄清:
**、原采购文件第**页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评审因素第**项师资力量中的“注:**、需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近半年(从公告之日起往前推**个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现修改为“**、上述(**至**项)需提供人员名单及近半年(从公告之日起往前推**个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
**、原采购文件第**页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评审因素第**项师资力量中的“注:**、上述人员(**至**项)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所留学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现修改为“上述人员(**至**项)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其中出国留学人员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为保证项目充分竞争,现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延长至**年**月**日**:**:**,原采购文件中涉及到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表述均以此为准。
磋商文件与澄清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及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