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海经开区负碳园区(梅桥区块)一期建设工程-负碳园区雨污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标的施工进行*****************************。
**.**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建安工程费为**.**万元,其中一标(石埠头村片区改造及零星修复)的建安工程费为**.**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石埠头村片区改造及零星修复,其中石埠头村片区:改造面积**平方米,其中拆除及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平方米,条纹步道砖路面**平方米,花岗岩步道砖路面**平方米,绿化修复面积**平方米,雨污连接管及出户管敷设**米,排水立管**米,雨污水检查井**座,雨水口**座,**不锈钢隔油池**座,拆除及修复**#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座,路灯**盏;零星修复:共有**处该类点位需修复,沥青路面拆除及修复**平方米,水泥砼路面拆除及修复**平方米,人行道拆除及修复**平方米,绿化带拆除及修复**平方米,花岗岩侧石拆除及修复**米,花岗岩平石拆除及修复**米,砼侧石拆除及修复**米,砼平石拆除及修复**米,雨水管拆除及修复**米,污水管拆除及修复**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石埠头村及周边道路零星点位。
**.**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绿化、路灯等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元。
**.**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一)投标人: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
**.**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gbweb/login)。
**.**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A幢**楼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海中路**号兴海菜场东门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