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郾采磋商采购-**-** | |||||||||||||||
**、项目名称:***************************** | |||||||||||||||
**、采购方式:*****************************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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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广场硬化等。新建混凝土路面硬化面积**.**㎡,广场混凝土硬化 **.**㎡。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采购补充文件全部内容(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响应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响应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和漯财购〔**〕** 号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成交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沙北街道舟山路与海河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