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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我部就“*****************************(项目编号:**-JQ**-W**)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并定于**年**月**日**:**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对相关事项作如下变更,原公告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一、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项目预算:¥**.**、大写:叁拾玖万壹仟零肆拾玖元捌角零分;
**.最高限价:¥**.**、大写:叁拾玖万壹仟零肆拾玖元捌角零分;
**.本项目第 ** 包确定 **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综合评分法 执行。
现变更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项目预算:¥**、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最高限价:¥**、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本项目第 ** 包确定 **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综合评分法 执行。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