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作如下澄清修改:
**. 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 “缺陷责任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现改为“缺陷责任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
**. 本澄清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桂林市水利局网站 (http://slj.guil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上发布。
**. 澄清理由:笔误。
招标人:全州县公路管理所
地 址: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业大厦十二楼
邮 编:**
联系人:蒋主任
电 话:**-**
传 真:\\
E 一 mail:\\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 ** 号 ** 栋 **-**-** 号
邮 编:**
联系人:唐工
电 话:**-**
传 真:**-**
E-mail:/
网 址:/
交易服务部门: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全州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E-mail:\\
交易服务部门: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电子签名)
**** 年 **月 ** 日
附件:[E**]**.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