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信息 |
*****************************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 | **.** | **.** | ||
慈溪市社会治理中心信息采集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 | **.** | **.** |
部门(单位)名称: 慈溪市社会治理中心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