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一)将采购文件第一章 *****************************邀请 **.**磋商项目简介中:“
本项目用于对**年**月以前在仪陇县设立、变更、注销的企业、农专社(以下简称企业)的注册登记档案(大约**卷**万页,最终卷数、页数以统计、核对、验收的实际卷数、页数为准)进行影像扫描,形成档案影像资料(jpg格式),并统一接入、上传至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档案查询系统(以下简称市企业档案查询系统),便于对企业全生命周期信息档案开通网上查询功能。”更正为:“本项目用于对**年**月以前在仪陇县设立、变更、注销的企业、农专社(以下简称企业)的注册登记档案进行影像扫描(约**卷**万页,最终卷数、页数以统计、核对、验收的实际卷数、页数为准),形成电子档案(jpg格式),并统一挂接至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档案查询系统(以下简称市企业档案查询系统),便于对企业全生命周期信息档案开通网上查询功能。”
(二)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中:“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 | ①.**.**图像挂接要求 ①.**.**.**★将经过质量检测后的数字化图像文件对照数据库中的目录数据,以批量挂接或逐份导入的方式导入到市企业档案查询系统中。电子档案数字化加工上传系统必须与市企业档案查询系统完全对接,电子档案数字化加工上传系统开发、租赁(含接口开发、租赁费)和电子档案上传、入库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且采购方不负责协调。电子档案数字化加工上传系统开发、租赁和电子档案上传、入库等相关费包含在最高限价内,是企业档案数字化加工及服务费的一部分。 ①.**.**.**建立目录数据与图像文件的关联后,应按**%的比例对挂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数据挂接的完整性(有无漏挂)、准确性(有无错挂)、有效性,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重新挂接。 |
** | ★ | ⑥数据导入要求:★电子档案能够满足集散式数据架构和电子档案联网互查应用要求,其数据标准与市企业档案查询系统完全相同,必须上传至市企业档案查询系统,实现扫描后的电子档案与全程登记电子化档案一体化管理和利用。 ⑦保密要求:供应商应当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及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采购方的相关保密、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的保密和保护工作,在加工现场配备专用数据存储设备,不得与其他部门共用;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如手提电脑、手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将加工过程中获知的档案信息泄密或用于除本项目外的其它用途,不能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每个工序产生的数据流转必须以实名制的形式记录在档案作业管理平台上,做到工序流转规范且有序;计算机硬盘由采购方提供,不得带离加工现场,服务完成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采购方,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进行数据移交时,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采购方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同时移交该批次数字化加工的监管系统监控记录;必须确保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档案不得丢失、泄密、损坏,档案资料不能放错档案袋。 (二)时间进度要求 供应商应在中标后**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每日扫描完成的电子档案须在**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市企业档案查询系统。 |
”更正为:“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图像挂接要求 **.**.**★电子档案质量必须符合以上要求,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后的电子档案必须对应数据库中的目录数据,通过市企业档案查询系统中的免费挂接通道,以批量挂接或逐份导入等方式挂接到市企业档案查询系统中。 采购方积极协调电子档案挂接事宜,确保挂接通道大小与挂接时的网络带宽一致。 .**.**.**建立目录数据与电子档案的关联后,应按**%的比例对挂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数据挂接的完整性(有无漏挂)、准确性(有无错挂)、有效性,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重新挂接。 | |
** | ⑥保密要求:供应商应当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及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采购方的相关保密、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的保密和保护工作,在加工现场配备专用数据存储设备,不得与其他部门共用;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如手提电脑、手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将加工过程中获知的档案信息泄密或用于除本项目外的其它用途,不能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每个工序产生的数据流转必须以实名制的形式记录在档案作业管理平台上,做到工序流转规范且有序;计算机硬盘由采购方提供,不得带离加工现场,服务完成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采购方,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电子档案不得采用外网上传方式挂接至市企业档案查询系统;进行数据移交时,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采购方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同时移交该批次数字化加工的监管系统监控记录;必须确保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档案不得丢失、泄密、损坏,档案资料不能放错档案袋。 (二)时间进度要求 供应商应在中标后**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扫描的电子档案应至少每个月到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接至市企业档案查询系统一次。 |
”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号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详见重新上传的采购文件,请各位潜在供应商重新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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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附件下载:恢复采购的函.docx 附件下载:恢复采购的函及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