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QT-**
一、招标概况
<*****************************>于 <**年**月**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年**月**日>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名 | 第**名 | 第**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山兴和建筑有限公司> | <湖北时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质量(如有) | <达到国家规范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规范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 | <**> |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彭新桥> | <金汉杰> | <卢敏>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141545206> | <鄂242212226699> | <鄂242192006715>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