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原院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Y**
项目名称:*****************************开原院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维保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电源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二)、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领取需把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lncyyewu@**.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