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
项目名称:*****************************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答疑内容
问**:招标文件中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及**.**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可担任最多不得超过三项监理项目,而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合理,建议修改。
回复: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相关条款设置符合《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佛政数〔**〕** 号)-附件**《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年**月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新睿广场**座**楼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楼**室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