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项目
**.采购方式:*****************************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新乡政采磋商采购-**-**-** | 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报告及收益评估报告(具体详见*****************************文件) | 河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项目 | 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报告及收益评估报告(具体详见*****************************文件) | 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牛铭珍(技术类-地质勘察)、晁学芳(经济类)、张博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及委托代理协议计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审计局:**-**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第六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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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