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磋商文件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代理费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为:人民币**元,由供应商支付。”更正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代理费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为:人民币**元,由供应商支付”;
**、将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二、技术、服务要求/**、年满**周岁(含)以上所有老年人:意外身故:**元、意外住院津贴:**元(**元/天)”更正为“意外身故:**元、意外住院津贴:**元(**元/天)”;
**、将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二、技术、服务要求/**、年满**周岁(含)以上所有老年人:**.**意外身故:意外身故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赔付身故保险金**元。(需扣除已给付的该被保险人的伤残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更正为“**.**意外身故:意外身故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赔付身故保险金**元。(需扣除已给付的该被保险人的伤残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将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二、技术、服务要求/**、年满**周岁(含)以上所有老年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中标供应商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时,保险人每天补助**元。每次住院时间以九十日为限,一个保单年度内如果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以一百八十日为限。”更正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中标供应商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时,保险人每天补助**元。每次住院时间以九十日为限,一个保单年度内如果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其他事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
地址:青神县鸿化路南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华地恒通写字楼一单元**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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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