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东门广场建设大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东山路 | |
项目名称 | *****************************(二次) |
项目编号 | JXX-GC-GK-**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层、**层、**层、**层、**层 | |
投标报价:**.**元 | |
服务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夏绍凤 | |
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证书编号:CS**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企业业绩:**、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设计;**、叶集区城乡供水一体化 (金赛至叶集DN**供水管网及主城区一体化管网部分路段)工程勘察设计;**、明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勘察设计 | |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宣城市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设计 企业奖项:**、含山县含城新建自来水厂工程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亳州市城南水厂工程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第一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一等奖;**、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一等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凤阳县自来水厂扩建工程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号市政设计大厦**室 | |
投标报价:**.**元 | |
服务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焦文海 | |
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证书编号:CS**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
企业业绩:**、郯城县地表水厂供水工程设计;**、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年日照市城市住宅小区供水直管到户改造EPC项目 | |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宁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厂工程(第一水厂)勘察设计项目 企业奖项:**、济南市东区水厂工程获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一等奖;**、济南市分水岭水厂水质提升工程获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年济南市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济南市仲宫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获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优秀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项目一等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济南市旅游路水厂供水工程获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年济南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号 | |
投标报价:**.**元 | |
服务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傅前君 | |
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证书编号:CS**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企业业绩:**、蒙城县县域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设计项目; **、临泉县城东地表水厂及其配套管道工程设计; **、涡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 |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定远县炉桥水厂(二期)设计项目 企业奖项:**、蒙城县第三水厂工程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一等奖; **、定远县第二水厂工程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颍上县城南污水处理工程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广德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市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