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兹有我公司受*****************************委托招标的“*****************************”,现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小时内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小时内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
本次更正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不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请各投标人以澄清公告更正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公告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