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项目概况: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 公共资源项目编号:DP-ZC-**-**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 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获取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务必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且信息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信息保持一致。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采购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驻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 址:泰安市岱宗大街**号B幢**楼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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