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法人代表为李玉立,招标人为*****************************,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县
**.项目规模:*****************************:伊犁河滩地中型灌区改扩建渠道**条,防渗长度**.**km,改建渠系建筑物**座,包括引水闸**座,节制分水闸 **座,纳水口**座,联合建筑物**座,桥涵 **座,渡槽**座,退水闸**座。灌区信息化建设**项。该工程等别为小(**)型,工程等别为IV等,渠道及建筑物级别为**级。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 | *****************************第二标段 | ** | 渠道总长度:**m,其中:河滩四支渠(**m)、河滩五支渠(**m)及渠道附属建筑物等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其他条件:**.凡有意参加第二标段投标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第二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其他条件:(**)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新水规(**)**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伊宁县文化路**号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世纪嘉苑服务中心**楼**室 |
邮 编: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q.com | |
监督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