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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二中学操场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摘要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
公告类型
中标人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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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操场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上传电子版图纸,仅供各投标供应商参考。若图纸与采购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符,以采购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均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 (**)仅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 (**)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现场未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分钟内完成。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若开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供应商IP地址重复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IP地址重复的的投标供应商,全部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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