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东路**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楼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GDS-GC-GK-**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黄渡乡乌边村久丰组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壹万壹仟捌佰柒拾壹元整(**.**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张克荣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企业业绩:铁佛镇镇区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项目负责人业绩:铁佛镇镇区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郑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新田镇新大街集贸市场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壹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章千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企业业绩:芜湖市湾沚区和平路(汇通支路)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芜湖市湾沚区和平路(汇通支路)建设项目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信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流洞社区青年路**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万零玖仟零捌元整(**.**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叶峰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企业业绩:虹桥经济圈广德经开区旺湖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无量溪河(太极大道-国华路段)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项目Ⅱ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虹桥经济圈广德经开区旺湖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无量溪河(太极大道-国华路段)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项目Ⅱ标段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正恒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已过期,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浙江中用市政园林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仅见企业、项目经理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见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彩色扫描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建设单位支付的施工(设计)费用转账记录等,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淮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均未见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未见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盛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