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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我单位受*****************************委托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编号:H**)的招标公告。
现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将原招标公告“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更正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将原招标公告附件“第一至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有碳汇开发相关内容;**、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CCER-**-**-VO**)》,项目开发单位须使用符合方法学要求的测量、监测工具(提供设备购买的发票)。更正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CCER-**-**-VO**)》,项目开发单位须使用符合方法学要求的测量、监测工具(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