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式细胞仪相关项目*****************************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流式细胞仪相关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流式细胞仪相关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及特点,经论证,专家认为本项目可采用*****************************方式的理由如下: **、旷博生物炎症**因子,助力临床急慢性炎症疾病活动度监测及预后提示;是流式平台首家且为独家包含IL-**R的**因子联检试剂盒。试剂自主研发,产品质量可靠,性价比高,供货稳定,具有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的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试剂含生物素标记的检测抗体混合液,生物素为二抗生物稳定剂,试剂稳定性好。其指标为独家指标,配套上机院内流式细胞仪,辅助临床精准诊疗。 **、只有使用原厂匹配设备的试剂及耗材,结果才具有可靠性,才能保证结果准确,规避医疗风险。现我院使用的BD FACS Lyric仪器,仅能使用原厂配套的试剂与耗材,针对临床软件及科研软件匹配专属的微球进行仪器质控,才能出具完整的质控报告,才能提供更精准的实验补偿条件,为临床检测项目提供稳定、良好的仪器状态,其他品牌试剂不能匹配到BD FACS Lyric,故试剂及耗材为专机专用。 以上二种产品在*****************************只能从大连赫瑞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由大连赫瑞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本次项目的供货服务。因此,专家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为大连赫瑞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徐岭镇杨树房村(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办公楼**室))。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敦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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