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进行*****************************,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北路**号佳诚富鸿花园**幢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号软件园东园区**楼**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l**-**;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Z**;
**. 本项目支付上限价(元):**,**,**.**,即采购人支付至该金额合同终止。
**. 项目内容:*****************************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期限:**个月;
**.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请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ongshan.gdgpo.com/)下载。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上午**:**期间进行网上参与投标确认的操作和下载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网上参与投标形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进行网上参与投标确认的操作。
初次参与我市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
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
(**)已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上午**:**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更新)”栏目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咨询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供应商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按无效投标处理;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个工作日)到*****************************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号软件园东园区**楼**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十一、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评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 购 人):*******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号**、**、**、**、**房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号软件园东园区**楼**室)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三)采购单位:*****************************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北路**号佳诚富鸿花园**幢
联系人:袁玉姬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号软件园东园区**楼**室)
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评标室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