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年行政村、小区健身场地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XJ-**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年行政村、小区健身场地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喆安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宝元公寓**栋**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 | 篮球架 | 吉诺尔 | JNE-** | **只 |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晖、陈亚军、刘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津河西路**号、安徽省宁国市宁阳新苑B-**室,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国市西津街道津河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宁国市宁阳新苑B-**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