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企业: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包含)以上资质证书;②安全生产考核B级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③近一年内在投标单位连续**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