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平发改项目〔**〕**号 | ||||
建设地点 | 绵阳市平武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改造龙安片区老旧街区闲置存量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含飞龙路便民市场**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平方米、红星街社区养老服务站**平方米、社区共享食堂**平方米;配套改造街区路面约**平方米,改造雨污管网**米,改造路边停车位**个及充电桩**套等配套基础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全部招标范围及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 ||||||
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收费标准的计算基数以项目、标段(包) 的中标金额或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代理服务费以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计算;如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不足**.**万元的按**.**万元收取。**、若控制价或中标价或预算金额是“收费费率”,则由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协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招标人在招采文件中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则以招采文件约定为准。 | ||||||
联系人 | 欧先生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