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甸南镇印合村**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工程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项中“业绩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的内容变更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今)至少完成过(已完成验收)**个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施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验收登记表,能够体现项目投资规模等);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至今)至少完成过(已完成验收)**个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验收登记表,能够体现项目投资规模、项目经理姓名等)。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职称,近三年(**年**月至今)至少完成过(已完成验收)**个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验收登记表,能够体现项目投资规模、技术负责人姓名等。”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其余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遗上传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的,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