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 |
*****************************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源柘荣县财政局统筹,行政监督部门为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柘荣县实验幼儿园、柘荣县第一幼儿园、柘荣县第二幼儿园、柘荣县第三幼儿园内 **.** 控制价(估算价):**.**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 万元 **.** 类别及内容: (**)工程类别:设计 (**)项目所属行业部门: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范围和内容:项目拟对面积**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进行改造,新增**个托位。设计范围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附属室外活动场地改造等配套工程专业工程设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在内,不仅限于上述范围。 **.** 工期要求:**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图审中心图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批。 **.** 其他要求:(**)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签订设计服务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在合同实施期间,若设计涉及未含有的专业设计资质,应将其专业工程分包给有相应资质且经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由此产生的设计相关费用全部由设计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的设计总费用中,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设计费暂按估算建安工程费**.**万元计算,下浮**%,发包价为**.**万元,最终以施工图预算审后金额为计算依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年修订本)》计算标准的**%计取。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中标的企业。 | |
**.** 资质要求: | |
**.** 其它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人,资格(职称):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②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人,资格(职称):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③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人,资格(职称):注册电气设备专业工程师或电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④给排水专业负责人**人,资格(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⑤造价编制负责人**人,资格(职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编制负责人可以外聘,须附上外聘委托协议书);(**)投标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所署单位证明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设计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放在投标文件组成模板中第五项。 | |
**.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时**分**秒(**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交易时间:**年**月**日 **时**分 **.** 交易地点: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河洋西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人) 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