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预公示
**.招标条件
宁波健康旅游新城蓝湾大道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备案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建设规模:西起盛石公路,东至现状蓝湾大道道路规划宽度为**m,道路全长约**m。同时建设绿化景观等。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松岙镇小狮子口区域。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含测量)、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的现场配合服务等。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暂定**.**万元(不含供水、电力、通信部分的工程费用),具体以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中的工程费用为准。 **.**服务期限:总周期**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所有勘察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深度。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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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投标人为其提供**年**月、**年**月、**月份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的媒介
无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侨城路游客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号商贸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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