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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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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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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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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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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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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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调兵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周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
招标人
调兵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调兵山市人民路**号
联系人
姜皓
电话
**-**
邮箱
yuye**@**.com
招标人
调兵山市财政局
地址
调兵山市中央大街**号
联系人
许多
电话
**-**
邮箱
**@qq.com
招标人
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调兵山市南经济开发区东北煤机物流中心
联系人
刘驰
电话
**
邮箱
lc**@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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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东区南门B**-**号门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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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邮箱
**@qq.com
公告源URL
https://www.lntb.gov.cn/#/cWinCandidatePublicity?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