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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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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仓储区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摘要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
公告类型
中标人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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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交易编号 GSZL**-**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采购方式 邀请采购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价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报名截止时间 **-**-**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
** ******************************* GSZL**-** 服务类 *****************************(元)

公告内容

  • *****************************受*****************************的委托,现对*****************************”采购进行招标,本次投标将从甘肃省(庆阳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ZL**-**

    二、采购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四、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拥有以下证件: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须签署《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七、 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时**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时**分。

    **.竞价时间:**年**月**** 时**分至**年**月**日****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九、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号楼**单元**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县长庆桥镇长兴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号楼**单元**室 

                                               

    *****************************

    **年**月**日

附件信息

  • 附件**:招标文件-*****************************.doc.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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