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分公司阳光酒店楼顶建立基站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说明: 张家界阳光酒店房屋楼顶建立基站租赁合同已到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租】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房屋位置选定,租主固定。】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说明:张家界阳光酒店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公示期不少于**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电话:**
邮箱:
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站前路**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