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喀什地区莎车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对于本项目现作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建设地点:莎车县县城,主要包括古勒巴格镇墩艾日克社区、莎车镇东苑小区、福利社区、东观社区、人民路社区,城东街道办永乐社区、恰苏村、前进村,城北街道办希望社区、康宁社区;现变更为:建设地点:莎车县。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现变更为: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现变更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注:具体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以最新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此通知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不再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更正公告.pdf
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