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 已由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瓮发改【**】**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瓮安县猴场镇
**.** 项目规模:建设占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亩,道路广场面积约**亩,新建**组共军长征题材雕塑景观、**座碑林,建设管理用房、厕所、展览馆及给排水等配套工程等
**.** 计划工期:**天
**.**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部分: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并完成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等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其他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上具备一定实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人数限制为三家及以下单位。。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
**.**(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及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无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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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瓮安县猴场镇下司社区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与**国道交汇处麒龙商务港**栋**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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