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县城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因本项目为预招标工程,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债资金(资金暂未到位),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故本次招标公告为“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为“预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为“预中标通知书”,签约合同为“预约合同”。
**、原“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及《发改价格〔**〕** 号文件》的规定计算”更正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 元由建设单位支付。”
预招标单位: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文件名称 | 文件类型 | 校验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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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盖章)(**).pdf | 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