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
招标编号:SZ**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棱发改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和自筹,出资比例为专项债****%,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绥棱县液化气站南侧,绥双路东侧,新盛热源锅炉房北侧扩建端。
项目规模:安装**MW生物质流化床热水锅炉**台及辅机系统,总建筑面积**㎡。其中:扩建部分主厂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体**层,部分**层和**层;新建生物质灰库一座,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双路输料栈桥,外轮廓宽**.**米,长**米;新建生物质于料棚屋架下轩高**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工艺图、审图、预算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有关的技术服务。
设计周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年**月至**年**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类情形人员除外)
**.**项目团队配置要求:建筑设计**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结构设计专业**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电气设计**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给水排水设计**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方式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西侧与红星西街口)。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绥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招 标 人:*****************************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液化气站南侧,绥双路东侧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室
联 系 人:鞠先生
联系方式:*******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