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年新一轮(**)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二标段、三标段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普洱市**年新一轮(**)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二标段、三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于**年**月 ** 日**时**分至**年**月 ** 日**时**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进入后切换至普洱市)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条款进行澄清。
通知如下: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条款,商务部分评分计算方法原内容为:“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按投标价格下浮值计算得分,以最高控制价(**元/亩)为评标基准价,每下浮**元/亩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现澄清商务部分评分计算方法为:“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按投标价格下浮值计算得分,以最高控制价(**元/亩)为评标基准价,每下浮**元/亩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其它内容不变。本次补遗不影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