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评审因素和标准
原评审因素和标准
序号 | 评标 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投标报价(满分值为**分) | |||
** | 投标 报价 |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注:根据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商务部分(满分值为**分) | |||
** | 知识产权证明 | 投标产品制造商需具有医技预约系统、临床信息集成服务平台、PACS医学影像系统、自助打印系统、排队叫号系统、银医通系统、医院信息HIS管理系统、云胶片云影像系统、集成平台系统等相关系统的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个计**分,本项最高计**分,未提供不计分。 | ** |
** | 履约能力证明 | **、 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分; **、 投标产品制造商通过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分; **、 投标产品制造商通过 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分; **、 投标产品制造商拥有二类医学影像软件注册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分;以上文件需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产品制造商拥有 IHE软件测试认证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分; 以上相关证明最高得**分,以上文件需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 | 业绩 案例 | 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的全院PACS系统在**家三级医院并且系统使用**年及以上时间的相关业绩案例证明,每提供**家医院的证明材料得**分,最高**分。 证明材料必须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 | 人员 配置 | **.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具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相关证书的得**分; | ** |
技术部分(满分值为**分) | |||
** | 技术参数符合度 | **、产品技术参数带“▲”的重点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扣完为止; **、一般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扣完为止; 说明: (**)、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标注“▲”号的参数应提供技术参数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功能截图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形式。如无相关证明文件,按负偏离处理,此项参数按项扣分;如相关证明文件不完整,相应项亦按负偏离计算,此项参数按项扣分。 | ** |
** | 产品设计方案 | 产品设计方案:投标产品设计思路清晰、完整、全面,符合医院信息化发展趋势的,得满分**分;能够较清楚响应招标内容的,得**分;能够基本响应招标内容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 ** |
** | 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投标供应商实施方案完整、全面、条理清晰、描述合理可行的,得**分,能够相对较好的表达出实施内容的,得**分,实施内容描述一般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 ** |
** | 产品操作培训 | 操作培训内容完善、合理、全面、可行的,能够提供详细、优质的产品运营培训方案描述的得**分,较详细得**分,内容差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 ** |
** | 售后服务方案 | 服务内容完善、合理、全面、可行的,能够提供详细、优质的售后服务方案描述的得**分,较详细得**分,内容差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 ** |
更正后评审因素和标准
序号 | 评标 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投标报价(满分值为**分) | |||
** | 投标 报价 |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注:根据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商务部分(满分值为**分) | |||
** | 知识产权证明 | 投标产品制造商需具有医技预约系统、临床信息集成服务平台、PACS医学影像系统、自助打印系统、排队叫号系统、银医通系统、医院信息HIS管理系统、云胶片云影像系统、集成平台系统等相关系统的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个计**分,本项最高计**分,未提供不计分。 | ** |
** | 履约能力证明 | **、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分; **、投标产品制造商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分; **、投标产品制造商通过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分; **、投标产品制造商拥有二类医学影像软件注册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分;以上文件需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产品制造商拥有IHE软件测试认证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分; 以上相关证明最高得**分,以上文件需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 | 业绩 案例 | 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的全院PACS系统在**家三级医院并且系统使用**年及以上时间的相关业绩案例证明,每提供**家医院的证明材料得**分,最高**分。 证明材料必须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 | 人员 配置 | **.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具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相关证书的得**分; | ** |
技术部分(满分值为**分) | |||
** | 技术参数符合度 | **、带“▲”的重点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扣完为止; **、一般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扣完为止; 说明: (**)、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标注“▲”号的参数应提供技术参数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功能截图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形式。如无相关证明文件,按负偏离处理,此项参数按项扣分;如相关证明文件不完整,相应项亦按负偏离计算,此项参数按项扣分。 | ** |
** | 产品设计方案 | 产品设计方案:投标产品设计思路清晰、完整、全面,符合医院信息化发展趋势的,得满分**分;能够较清楚响应招标内容的,得**分;能够基本响应招标内容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 ** |
** | 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投标供应商实施方案完整、全面、条理清晰、描述合理可行的,得**分,能够相对较好的表达出实施内容的,得**分,实施内容描述一般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 ** |
** | 产品操作培训 | 操作培训内容完善、合理、全面、可行的,能够提供详细、优质的产品运营培训方案描述的得**分,较详细得**分,内容差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 ** |
** | 售后服务方案 | 服务内容完善、合理、全面、可行的,能够提供详细、优质的售后服务方案描述的得**分,较详细得**分,内容差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