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JWXJHM-F**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第一包 | 车辆A(依维柯) | 内饰翻新 | 详见招标文件 | 哈密市 | **个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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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饰修复 | |||||||
外部下半部喷漆(含全车护杠、踏板) | |||||||
密封条 | |||||||
前排地板 | |||||||
中控包裹 | |||||||
车顶出风口 | |||||||
内饰精洗 | |||||||
轮眉修复 | |||||||
车辆B(依维柯) | 内饰翻新 | ||||||
内饰修复 | |||||||
外部下半部喷漆(含全车护杠、踏板) | |||||||
密封条 | |||||||
前部地板更换 | |||||||
门槛条修复 | |||||||
座椅修复 | |||||||
内饰精洗 | |||||||
车辆C(依维柯) | 前门密封条 | ||||||
车门钣金、喷漆 | |||||||
前排地板 | |||||||
内饰精洗 | |||||||
车辆D(依维柯) | 内饰喷漆 | ||||||
内饰修复 | |||||||
密封条 | |||||||
外部半车喷漆 | |||||||
座椅修复 | |||||||
内饰精洗 | |||||||
车辆E(依维柯) | 内饰修复 | ||||||
内饰喷漆 | |||||||
外部半车喷漆(含全车护杠、踏板) | |||||||
出风口修复 | |||||||
中控包裹 | |||||||
地板更换 | |||||||
内饰精洗 | |||||||
座椅修复 | |||||||
密封条 | |||||||
天窗修复 | |||||||
全车贴玻璃防晒膜 | |||||||
车辆F(依维柯) | 内饰修复 | ||||||
内饰喷漆 | |||||||
密封条 | |||||||
前排地板更换 | |||||||
车门钣金、喷漆 | |||||||
内饰精洗 | |||||||
车辆G(依维柯) | 后护板钣金、喷漆 | ||||||
密封条 | |||||||
中控包裹 | |||||||
前排地板 | |||||||
座椅修复 | |||||||
内饰精洗 | |||||||
车辆H(依维柯) | 前排地板更换 | ||||||
内饰精洗 | |||||||
说明 |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项目预算:**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具备**类汽车修理资质。
五、*****************************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 **:**,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哈密市伊州区。
(三)申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一)报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报价地点:哈密市伊州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时间、地点
(一)*****************************时间: **年**月**日**时**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地点:哈密市伊州区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联 系 人:张先生
移动电话:**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移动电话:*******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
**年**月**日